社員防癌互助基金
一、保障期間:每年6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
二、保障內容:
保障項目 |
基礎型 |
加倍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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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繳互助費 |
1,650元 |
3,300元 |
因罹患癌症住院醫療 |
1,000元/日 |
2,000元/日 |
因罹患癌症外科住院手術醫療 |
30,000元/次 |
60,000元/次 |
因罹患癌症門診醫療 |
1,200元/次 |
2,400元/次 |
因罹患癌症身故 |
10萬元 |
20萬元 |
三、參加年齡:
(1).初次參加:自出生至正常出院日起至 65 歲前,須提供健康聲明書、個資同意書,經核保通過後,始予以承保。
(2).續約社員:可繼續參加至 70 歲止。年度續約時可選擇轉換投保計畫,由基礎型改為加倍型時,須提供健康聲明書、個資告知同意書,經核保通過後,始予以轉換。
四、生效日期:
(1).每月 25 日前申請,次月1日起生效。受理至次年1/25止。
五 、 等待期間:
(1).被保險人於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第 31 天起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癌症而致身故、住院醫療、門診醫療或手術醫療時,承保公司按上列保障內容核實給付互助金。
(2).由基礎型改選擇加倍型時,其等待期需重新計算。
六、除外責任: 契約生效前(投保前)已罹患癌症者,不負給付責任。原參加基礎型之社員已罹患癌症者,不得選擇加倍型。
七、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:可指定,需填具受益人指定同意通知暨同意書; 未指定時依法定繼承人順位。
※詳細互助基金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及批註書之規定。
※基礎型及加倍型只能擇一參加,且中途不得轉換投保等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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