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縣里港儲蓄互助社入社規定
98.11.09理事會修訂通過
99.1.24起實施
101.01.15理事會修訂通過
(一)、入社年齡限制:0歲至70足歲前。
(二)、申請入社者,須經由本社成年社員一人介紹,填寫入社申請書,並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,須由介紹人 及申請人親自簽名蓋章。
(三)、申請入社者經理事會決議通過,成為本社之準社員。
(四)、準社員於儲蓄部存款為期三個月,每月至少存款一次,三個月期滿,儲蓄金額達參仟元以上,國小六年級以下學童儲蓄金額達壹仟元以上提交理事會審查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,成為本社之正式社員,並繳交入社費壹佰元。
(五)、準社員於儲蓄部所存之股金不計息也未享有人壽儲蓄互助基金。
(六)、社員入社後欲申請退社或退部份股金時須填寫退社或退股申請書,並提交理事會通過後,方可辦理退社、退股金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