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本社定名為「 屏東 縣 文藻 儲蓄互助社」。
本社以「非為營利,非為救濟,乃是服務」為宗旨。以改善社員生活,增進社員福利,促進社區發展為目的。
本社為有限責任制,社員以其股金為限負其責任。
本社社址設於 屏東縣東港鎮光復路二段117號 。
本社應設放款委員會、教育委員會,其組織及行使職權方式依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(以下簡稱協會)所訂委員會組織規則為之。
本社辦理放款應依協會所訂儲蓄互助社辦理放款實施要點為之。
二、 本社社員由具有 天主教教友及天主教機構 共同關係之自然人及非營利法人組成。
本社社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一、依民法規定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者。
二、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之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。
三、社員入社手續:
一、填寫入社申請書,由社員一人介紹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始得入社成為準社員;於符合入社規定後陳送理事會審查通過始升為社員。
二、 他社轉入本社之社員應填具轉社申請書並經本社理事會通過後,先在原社清理債務,由原社出具社員資料影本及股金直接寄送本社辦理。
三、 繳納入社費並認繳股金一股以上。除入社費新臺幣壹佰元外,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。
四、法人申請入社,應附董(理)事監事會會議紀錄,需載明加入儲蓄互助社社名、使用之戶名及代表人等,異動時亦同。
社員不得同時參加其他儲蓄互助社,但於95年7月1日前已參加成為社員或準社員者不在此限。
四、 社員權利及義務:
一、權利:
1. 借款。
2. 出席社員大會。
3. 參加社內各種活動。
4. 選舉權、被選舉權、罷免權、發言權、表決權。
5. 其他依章程應享之權利。
二、義務:
1. 服從會議決定。
2. 認繳股金。
3. 按期償還借款及按月繳納利息。
4. 按規定繳納違約金或延滯利息。
5. 參加社員教育活動。
6.按理事會規定繳納社員年費。
7.其他依章程應盡之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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